中国互联网的焦虑:下一步该抄什么?
今日头条今年算是扬眉吐气了,哪家媒体不提到它,那就是不客观。
而它在过去四年就只做到了一件事:让 6600 万用户每天花 76 分钟看新闻和视频。
在中国,看一个产品成不成功有一个方法,就是看大家愿不愿意抄你,这个角度来看今日头条,那简直是太成功了。
从左到右依次是大众点评,UC头条,WiFi万能钥匙,手机迅雷
除了大家心心念念的「押注内容」,中国当下的产品,包括功能的同质化程度已经到了令人担忧的程度。人人都是产品经理现在已经演变成了人人都是功能经理,产品上也变成了「个个都是今日头条」、「个个都是直播平台了」。
今天在中国,我们有无数个「今日头条」,无数个「支付宝」,甚至无数个「微信」,反观美帝,为什么很少出现大家一拥而上去再搞个Facebook、搞个Twitter、搞个PayPal?
现在来看原因多种多样,肯定也不是美国人习惯创新,毕竟现在张小龙开场发布会在国内的影响力也不逊于苹果了,基于这样一种现象,本文试图从产品创新的角度阐述背后的一些原因,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一、渗透率越高,留给对手的机会就越少
除了日活月活,市场渗透率这个指标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人用来判断是否该切入一个市场以及模仿一款产品到底还有没有机会。
我们可以先看微信和Facebook。微信在城市渗透率方面,一线城市渗透率达到 93%,二线城市为 69%。在三到五线城市,微信渗透率不到50%,而Facebook也几乎吃掉了80%的美国网民,渗透率越高,某种程度上产品建立的壁垒就越高,留给对手的机会就越少。
近日美团被曝光出在南京开展了打车业务,一开始我们是搞不明白的,不过我们可以回顾一下柳青在去年的中国互联网大会的发言上看出一些端倪。柳青说滴滴的目标并不是从 3800 万出租车行业里找市场,而是看到了渗透率仅有1%的市场空间,中国城镇人口有 8 亿人口,每个人一天出门一次到两次,所以 8 亿人每天出行大概是 13 亿次左右,大概是在11- 13 亿次左右,用滴滴现在提供的 1400 万次出行除以 13 亿次,这个渗透率也就是1%。
渗透率较低的情况意味着行业的发展潜力也会更大。而美团点评拥有用户近 6 亿,日订单量超 1300 万单,移动端月度活跃用户超1. 8 亿。这个时候去抢这块市场也不能算是冲动之举吧。
美团打车页面
反观Uber,早在 2014 年就覆盖了美国55%的人口,旧金山的出行市场渗透率也达到了15%,所以Uber剩下的对手也就是只有Lyft了,Sidecar、Flywheel、Via、Curb这些恐怕都不够打。从这点上来看,可不是我们中国的产品经理没事找事干,美帝的产品经理可能很多时候想干也找不到合适的战场。
二、中国To C的产品经理早已不比国外差了
从四大门户到BAT称霸的时代,一路狂飙的都是以To C的产品为主,中国的互联网产品从诞生之初就在个人用户体验、个人使用需求上去竞争,美国Top 50 企业榜中的科技公司呢,有很多像IBM,Oracle,Cisco等这样以To B业务的公司,这些企业向各种互联网公司输送的人才中也以To B的人才为主。
此次的创业浪潮中,中国很多产品在模式上已经慢慢开始被硅谷「抄袭」,创新孵化机构Y Combinator每年会举办两次Demo Day,用来展示美国一些优秀的创业项目,不过 2016 年秋季的一场Demo Day让所有人都惊呆了,因为「仿佛进入了 2014 年的中关村创业大街」,我们随手举两个例子:
家政服务平台Miso,有家政需求的用户在平台上发布信息,提供家政服务的人员按需接单,并通过Miso App内置的地图进行定位,导航到用户家中。你确定这不是中国玩剩下的家政O2O?
Miso App界面
再看一款叫做simbi的产品,定位是一个共享经济平台,主要是给用户在线交换技能和服务提供一个平台,你再想想,这难道不是一个豆瓣技能交换小组就能搞定的事情吗?
所以其实你看,在To C的领域,国内的产品在创新上已经不逊于国外了,大量的To C产品和对To C产品深入研究的产品经理们共同造就了微信、支付宝这样的超级App,以及App Store里数不清的山寨应用。
三、习惯抄袭带来的后遗症
中国互联网过去 20 年在商业上取得的成功值得骄傲,不过前 10 年(从 94 年北京有了第一个局域网一直到 2004 年左右),中国是以全盘抄袭的方式度过那段时期的,虽然催生了很多本土化体验极为优秀的产品,但是也留下了后遗症,大家的版权意识非常淡薄。
现在大家做内容的方式很多都是随意抓取其他平台的数据,并不尊重版权,也没有足够完善的法律去监督这种事情。
比如之前有关“脉脉非法抓取使用新浪微博用户信息”的案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宣判。根据判决,脉脉需要在网站首页和客户端软件首页连续 48 小时刊登声明,就本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微博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微博公司 200 万元。这意味着,第三方公司抓取微博数据用于商业化将构成侵权行为,微博可以进行起诉。
脉脉案终审判决文书
200 万这个数额有多划算呢我们可以简单换算一下,同为职场社交平台的Linkedin合理估值大概为 131 亿美金(是以 262 亿的价格被微软溢价50%收购的) 14 年的时候就达到了 3 亿用户,那单个用户的价值43.6$,这样在想想,平台违规抓取的用户数据的价值就远远不止 200 万了。
如今的明星产品「今日头条」又何尝不是以这种方式起家的呢?早期以低廉的成本抓取各大媒体的优质内容,繁重的事都交给机器干了,等到各家和其清算版权的时候,头条的广告营收完全就可以来覆盖高昂的侵权成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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